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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预通知

日期:2009-03-11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预通知
更新日期:2009-03-11 | 点击数:1395
        首次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充分准备,提高申报质量,学院决定先进行初审希望各位同学积极申报,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30日,报名所需表格可到学院网站下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大学生,项目执行时间1-2年,要求学生离校前完成项目。
        二、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类别分为: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团队项目研究总人数不超过5人。
        三、 科技创新的内容包括:研究性、创新性科研、实验活动,科技开发与制作,具有创新性的社会实践课题的研究与实践。
        四、 对申报科技创新项目学生的要求:
          1. 参与研究项目的学生应事实求是,诚实守信。
          2. 参与项目的学生一定要出于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的浓厚兴趣,发挥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3. 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但导师只是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一定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4. 学生项目选题要适合: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5.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6.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项目的关系。
        五、 项目申报和管理方法:
          1. 采取项目负责人申报制,鼓励学生组队联合申报,每个学生每次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导师可由学生自己选择,也可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配备。团队项目指导教师由1-3位中级职称以上教师组成。
          2. 项目负责人申报后,各二级学院按照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评选后,按每个分院不超过两项的限项上报学校。
          3. 获得资助的团队项目在一年内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两项:(1)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2)申请获得若干项专利;(3)完成一项横向科研项目;(4)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自主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5)构思一个探索性研究项目,并通过基金专家组答辩;(6)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若干篇。
          4.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项目组自觉接受学校对项目的管理,包括参与学生学术交流活动、成果展览、接受中期检查、抽查和结题考核。
          5. 中期检查:教务处定期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对取得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6. 项目结题:根据项目研究年限,学校成立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小组,由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学生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撰写项目结题表和总结报告等,提供相关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创意方案、实物作品、软件等成果的支撑材料。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秀。
         六、 经费运作与管理
         每个项目平均资助经费为10000元。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合理使用,一般仅用于实验消耗、资料调研、文印费等方面,不得用于新增仪器设备。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不提取管理费。项目立项时下达预算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再下达另外50%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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