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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

关于开始实行三学期分段式教学中需要明确的几项事宜

日期:2009-09-07    点击:

关于开始实行三学期分段式教学中需要明确的几项事宜
更新日期:2009-09-07 | 点击数:972

我校从本学期开始实施三学期分段式教学组织方式,其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明确的事项主要有:

一、学期制改革

将现行两学期制改革为“两长一短”三学期制。两个长学期各19周,安排校内理论和实践教学;短学期(暑期)2-4周,具体见校历。

二、调整了学分——学时对应关系

对本学期及以后授课课程的学分——学时对应关系进行调整:课程原理论学分和实验学分保持不变,但每学分对应理论学时数由17改为16,实验学时数由34改为32。调整后的060708级培养计划电子稿代替原有的纸质版,可以从“教务在线”上下载。

三、实施分段式教学

在培养计划制定时,专业可以根据各学期课程具体情况实施,选择部分学期采取分段式教学。即部分课程集中在前半学期完成,并安排在期中的考试周进行考试;部分课程集中在后半学期完成。允许少数课程全学期授课,这些课程安排在期末的考试周进行考试。实施分段教学的学期,各专业考试课程尽量均衡分布在前、后两个考试周;不实施分段教学的专业上课安排和以前一样,两周考试周集中安排在期末。

四、文化素质类课程的授课安排

本学期对所有文化素质类课程按照学时调整方法调整了学时,并要求总学时在24学时以内的课程在半学期内完成教学,对于这些课程在课表上都体现为1-9周或10-18周。教师可以在编写教学日历时,按照每次2-3节课的进度,在课表指定的教学周次内自主安排授课周次,完成培养计划中指定的教学任务,并在第一周上课时和学生明确说明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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