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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

法学院举办“和谐社会与犯罪学”讲座

日期:2006-10-13    点击:


9月13日上午,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刑法学博士生导师莫洪宪教授应邀在格致南楼模拟法庭为法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和谐社会与犯罪学”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法学院王艳林院长主持,法学院近百名师生参加。
  莫洪宪教授首先指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意义是解决社会的矛盾和问题,而社会的矛盾和问题则影响着犯罪率的高低。她认为现在的犯罪学研究存在问题,我们应当结合历史和现实对犯罪学研究的路径、视野和方法进行反思,其中,研究的路径应当由向后研究向向前研究推进,研究的视野应拓宽至犯罪控制和刑事司法效能,研究的方法应是宏观和动态。同时,莫洪宪教授指出,国家政策的调整与犯罪的关系以及社会结构的变迁与犯罪的关系是两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最后,莫洪宪教授对我们提出要求和期望,即对法学学科的研究应投入现实、结合社会。
  法学院郑松老师在点评时指出,莫教授的演讲具有“实”、“博”、“新”的特点,她不仅向我们展示了犯罪学实证的学风,综合的研究方法,也向我们展示了犯罪学的人文关怀;而将和谐社会与犯罪学结合起来思考的命题则启发着我们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认识、研习法学。接着,法学院周振晓老师向我们补充介绍了莫洪宪教授的留学背景。最后,莫洪宪教授与学生进行了提问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