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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日期:2008-09-17    点击:

法学院关于公布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系、所、室: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杨 凯

副组长:周泛海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长秋 李佳 季任天杨秀英 温慧辉 戴晶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研究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根据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讨论、研究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学年、学期工作要点,并负责部署、协调和组织实施;对阶段性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安排、督促、检查。

(三)研究学院毕业生就业率指标和相关激励政策。

(四)负责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审核。

(五)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并根据调查反馈情况提出完善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

(七)讨论、研究学院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议事规则

(一)议决事项规则

议决事项可以由组长提出或由领导小组成员建议并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在充分讨论、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领导小组成员中如与评奖评优有直接关联的,在表决时实行回避。

(二)各类会议形式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研究、议决涉及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研究和部署全院性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扩大范围根据内容确定。

毕业生就业工作例会。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通报、交流、部署全院性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参加会议。

专项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研究和部署专项毕业生就业工作(如就业评估、就业招聘会等)。根据内容确定参加会议人员。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