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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日期:2019-05-16    点击:

为规范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形式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转专业的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环节考核“英语”和“法律基础”2门课程,考试时间各90分钟,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成绩评定

转专业考核成绩由英语笔试成绩、法律基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英语”和“法律基础”2门课程分别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兴趣、课外爱好特长,以及专业学习规划等主要因素,由面试教师分别给出面试量化评价分,并取平均分,占总成绩的40%。

三、考核程序

转专业考核先进行笔试环节,并进行排序。排序后,按照计划录取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四、考核管理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

转专业考核面试组由5人组成,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应当参加面试。

转专业工作归口学院教务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办法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自即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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