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专题学习会
日期:2024-10-15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学习领会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2004年莅校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10月11日上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弘德楼311会议室召开了专题学习会。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徐兴主持。
会前,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自学。会上,张徐兴领学了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系统阐释了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路径,深刻阐述了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新时代高等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建设教育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他强调,我们要紧密结合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莅校视察时对学校办学提出的“抓住老本行”“以特色教育服务特色经济”“要靠一批尖子带动学科建设”等重要指示,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走好特色办学之路,把办学特色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具体路径,不断推进学院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
副院长冀瑜结合工作谈了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要统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他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要打破学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学校,促进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深度融合。要聘请法治实务部门理论水平高的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和实践导师,全程参与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考核评价等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让优质社会资源转化为法学教育资源,要发挥实务部门专家的特长,引导学生打通理论与实践、课堂与社会之间的经脉。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副院长徐楠轩交流了对习近平总书记《论教育》的学习感悟。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论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新征程为什么要建设教育强国、建设什么样的教育强国、怎样建设教育强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把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他结合分管教学工作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课堂教学一定要注重意识形态,把握方向、守牢底线,做到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要推进课程思政,教师在法学教育教学中要认真思考教学改革,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并与专业知识有机结合;要注重劳动教育,在法学教育中探索劳动教育、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的新模式,实现课堂教育向社会教育的延伸。
院长朱一飞就学习贯彻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谈了学习体会。他指出,全会提出感恩奋进的新成效、续写新篇的新使命、攻坚突破的新举措、改革深化的新作为、自我革命的新自觉的“五个新”核心理念站位高远、催人奋进,为法学教育教学提供了宝贵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我们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实干争先,一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牢记重要嘱托,把握发展机遇,锚定改革目标,自觉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