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
日期:2024-11-19 点击: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11月14日下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弘德楼311会议室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刘义教授应邀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讲解,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徐兴主持。
刘义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导论——背景、逻辑、特色与体系》为题,从时代背景、三重逻辑、鲜明特色、理论体系四个方面全面系统深入地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波澜壮阔的时代背景下形成、创立和发展的,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光辉范例,习近平总书记为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独创性、原创性贡献。他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其核心要义是“十一个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深邃的政理、法理、学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为新时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中心组成员听取讲解后,就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推进法治校园建设进行了讨论。张徐兴指出,作为法学院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学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协同育人机制等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各领域、各环节,不断涵养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着力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会议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强调要贯彻落实学校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要求,聚焦师生关切诉求,健全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长效机制,让教职工有更多精力投入教书育人、服务师生发展。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强调党员干部师生要把学习党章、党史作为必修课,在学思悟践中砥砺初心使命,更好指导工作实践,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