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暑期赴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等地洽谈交流
日期:2013-07-26 点击:
为了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交流合作,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陶丽琴教授、基地办公室主任冀瑜博士和学院办姚帅老师等一行3人,于7月16日-17日赴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单位进行洽谈交流。
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中心副主任孙玮、教务一处、二处负责人等出席了交流会。陶丽琴副院长介绍了我校知识产权学院在学生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培训中心与会领导的认可。双方就可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明确将支持基地举办浙江省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落实相关师资和课程,并对我校教师做了有关远程教育资源管理和使用的培训。双方还就远程教育平台建设、网络课程开发、特色教材建设等达成初步意向。
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商用化部赵平生部长与我校老师就北京市开展专利商用化的实践进行了交流。双方围绕专利商用化、知识产权投融资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就开展相关培训初步达成了共识。
此次考察交流,对加强我校国家基地和知识产权学科的建设起到良好作用,有效扩大了我校的社会影响力。
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中心副主任孙玮、教务一处、二处负责人等出席了交流会。陶丽琴副院长介绍了我校知识产权学院在学生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培训中心与会领导的认可。双方就可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明确将支持基地举办浙江省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落实相关师资和课程,并对我校教师做了有关远程教育资源管理和使用的培训。双方还就远程教育平台建设、网络课程开发、特色教材建设等达成初步意向。
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商用化部赵平生部长与我校老师就北京市开展专利商用化的实践进行了交流。双方围绕专利商用化、知识产权投融资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就开展相关培训初步达成了共识。
此次考察交流,对加强我校国家基地和知识产权学科的建设起到良好作用,有效扩大了我校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