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进行课程考试方式改革的探索
日期:2010-03-03 点击:
我院"刑法学"课程是09年批准立项建设的浙江省精品课程,作为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课程组着手对传统的考试方式进行改革,采用口试考核,并在"外国刑法学"先行试点,旨在考查学生运用所学刑法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避免以往传统考试难以实现师生直接互动、仅侧重理论知识测试的弊端。
上学期末,由杨秀英教授、韩光军和李晓君老师组成的口试小组在法学院小会议室对07法学1班的二十多位同学进行了口试考核。同学们按照学号顺序依次抽取一道试题,并进行5分钟准备,然后就所抽取的试题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场回答,答毕,由口试小组老师就所答内容进行2-3个问题的提问,学生再就老师的提问作进一步的补充回答。最后,由各位老师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综合表现,给出具体的口试成绩。口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作为材料备存。
此种考核方式,克服了传统考核方式的弊端,实现了师生直接互动,对每个学生掌握理论知识联系实际进行了较为有针对性的深入、全面的考查,考核同时也是训练学生的思维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过程,对今后的教学过程具有导向性,作了有益的改革探索。
上学期末,由杨秀英教授、韩光军和李晓君老师组成的口试小组在法学院小会议室对07法学1班的二十多位同学进行了口试考核。同学们按照学号顺序依次抽取一道试题,并进行5分钟准备,然后就所抽取的试题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场回答,答毕,由口试小组老师就所答内容进行2-3个问题的提问,学生再就老师的提问作进一步的补充回答。最后,由各位老师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综合表现,给出具体的口试成绩。口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作为材料备存。
此种考核方式,克服了传统考核方式的弊端,实现了师生直接互动,对每个学生掌握理论知识联系实际进行了较为有针对性的深入、全面的考查,考核同时也是训练学生的思维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过程,对今后的教学过程具有导向性,作了有益的改革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