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顺利完成2011级法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
日期:2012-10-25 点击:
日前,法学院顺利完成2011级法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
这是法学院继去年启动按大类招生培养模式改革(1.5+2.5)后的关键实施环节。为了保障这项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法学院先后组织了面向2011级全体学生的专业(负责人)宣讲会、实务界专家报告会、学生代表座谈会、学生干部座谈会和分流大会,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各自的特点与发展前景,使学院的培养意图与学生的选择意向保持充分互动和沟通。
在此过程中,法学院教学委员会扩大会议(部分教师代表参加)审议并通过了《2011级法学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该办法的核心内容是:以尊重学生对专业选择的自主权为出发点,学生分流选择时填报两个志愿;学院则结合社会人才需求状况、教学资源承载能力、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成绩排名和高考文、理科背景等因素,对学生志愿分布情况予以总体调控,但同时也尊重学生自主意愿。这一分流原则和操作规则得到学院师生、学校主管部门的认可,成为实施分流工作的基本依据。
2011级专业分流的最终结果为:法学专业录入学生99人(组建三个教学班),知识产权专业录入学生47人。此次分流工作的顺利完成,主要得益于学校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学院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实施办法的科学严密及操作过程中的程序规范。
作为我校首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的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模式,对于降低学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的盲目性、增强大学学习阶段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夯实学科基础素养、整合各级各类教学资源均具有重要意义。法学院将认真总结按大类招生和此次专业分流工作中的经验,在学科建设的龙头引领之下,深入贯彻"厚基础、强能力、宽适应"的人才培养理念,使专业建设更好地适应学生培养的需求和教学改革发展的趋势。
这是法学院继去年启动按大类招生培养模式改革(1.5+2.5)后的关键实施环节。为了保障这项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法学院先后组织了面向2011级全体学生的专业(负责人)宣讲会、实务界专家报告会、学生代表座谈会、学生干部座谈会和分流大会,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各自的特点与发展前景,使学院的培养意图与学生的选择意向保持充分互动和沟通。
在此过程中,法学院教学委员会扩大会议(部分教师代表参加)审议并通过了《2011级法学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该办法的核心内容是:以尊重学生对专业选择的自主权为出发点,学生分流选择时填报两个志愿;学院则结合社会人才需求状况、教学资源承载能力、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成绩排名和高考文、理科背景等因素,对学生志愿分布情况予以总体调控,但同时也尊重学生自主意愿。这一分流原则和操作规则得到学院师生、学校主管部门的认可,成为实施分流工作的基本依据。
2011级专业分流的最终结果为:法学专业录入学生99人(组建三个教学班),知识产权专业录入学生47人。此次分流工作的顺利完成,主要得益于学校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学院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实施办法的科学严密及操作过程中的程序规范。
作为我校首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的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模式,对于降低学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的盲目性、增强大学学习阶段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夯实学科基础素养、整合各级各类教学资源均具有重要意义。法学院将认真总结按大类招生和此次专业分流工作中的经验,在学科建设的龙头引领之下,深入贯彻"厚基础、强能力、宽适应"的人才培养理念,使专业建设更好地适应学生培养的需求和教学改革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