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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荣教授指导法学院法史学科建设

日期:2008-12-04    点击:

        12月1日下午,法学院借汪世荣教授来校讲学之机,在格致南楼101会议室特别召开法学一级学科法史方向的讨论会,邀请汪世荣教授与会指导。汪世荣教授现任吉林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史硕士生导师师组组长、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项目负责人、全国法律诊所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判例与研究》杂志特邀编委等职。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杨秀英教授主持,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毕晓光、法律系全体教师及经济法系青年教师参加了会议。
   会上,法学院法史学科负责人王斐弘教授首先就法史研究方向的申报材料向汪世荣教授进行了汇报,特别就如何整合法史学科的现有师资和科研材料、如何提炼研究方向的特色与意义等问题请教汪世荣教授。汪教授结合国务院新近下达的学科申报文件的精神,提供了许多指导性意见,比如在科学评估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中长期的研究计划、结合地方法制开发新的研究项目。就此,汪教授还专门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所开展的简帛研究、陕甘宁边区法制研究、陕派律学研究及近代法学教育史等特色性研究领域。在如何创新法史研究方面,汪教授认为其要义是掌握新的史料、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和运用新的研究方法。针对汪教授所提出的指导性意见,毕晓光亦有全面总结,其要点是处理好教师个人专长与打造学科特色的关系、形成特色与重点突破(立足浙江、服务杭州、面向质检)并加强与同行(如法史研究会)及有关部门(如质检总局)的联系,推动和扩大法学院的学术影响。
   在近两个小时的座谈中,汪教授高屋建瓴而又娓娓道来,特别是对如何开展学科申报工作乃至如何打造具有特色和学术影响的法史学科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大家普遍认为这对于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增强了法史学科申报的信心,同时也明确了拟开展的学科申报工作重点及中长期的学科发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