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07级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奖励补充规定
日期:2009-04-01 点击:
法学院关于07级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奖励补充规定 |
更新日期:2009-04-01 | 点击数:1126 |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学院学风建设,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提高法学院07级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做如下调整和补充(加黑为调整补充内容)。 一、 奖励对象 1、 班级: (1) 大二第一学期班级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70%以上; (2) 大二第二学期班级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90%以上; (3) 大二第二学期班级英语六级通过率达到15%以上; (4) 大三第一学期班级英语六级通过率达到 30%以上; (5) 大二第二学期班级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95%以上。 2、 寝室: (1) 大二第一学期全体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2) 大二第二学期英语六级通过率达到50%以上; (3) 大三第一学期英语六级通过率达到80%以上。 二、 奖励条件及办法 1、 符合第一条第一款1-4项中任何一项者,一次性奖励300元,符合第5项者一次性奖励400元,两项奖励取高; 2、 符合第一条第二款中任何一项者,一次性按人均40元奖励寝室; 三、 其他 1、 上述各项条文中,凡有“以上”等词者,除特别注明外,均含其本身。 2、 本办法由法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3、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法学院党总支 2009年3月27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