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本科教学

关于做好计算机等级考试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11-05    点击:

关于做好计算机等级考试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9-11-05 | 点击数:667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09年下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11月7-8日举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统一考试中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电传[2009]185号)的要求,为有效应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确保我校计算机等级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请各二级学院排查掌握考生疫情情况,对体温在37.5℃以上或有流感样症状的考生上报教务处(联系人杨璐,联系电话86836081),并启用备用考场环宇楼A601和B601教室。

二、各二级学院要监督每位考生按要求填写《教育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申报登记表》(见附件)。

三、严把考生入场关,确保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安全与有序进行。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向监考教师提交《教育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申报登记表》,凭表入场。务请二级学院告知每位考生。

四、考试期间,考场应加强通风和卫生消毒工作,并加强校医务室人员值班工作,如有突发情况,请及时与医务人员联系。负责人:方富洪(86845072、13858055871), 医务室(86914438)。

附件:教育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申报登记表


教务处、学生处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doc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