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学术讲座

法学杂志副主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苗延波应邀来法学院做讲座

日期:2008-04-23    点击:

苗延波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各国商法的立法模式,然后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一是商法通则的概念及其定位,他认为商法通则是一部有关调整商事行为和商事关系的普通的一般性法律规范,它是民法典的特别法,是下位法,是相对独立的法律,是商法体系的核心,是应该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基本法。二是制定商法通则的必要性,他认为制定商法通则有利于我国理论界结束长达半世纪无休止的争议;有利于单行商事法的运行;有利于交易效益价值、安全价值、公平价值的实现。三是制定商法通则的可行性,原因有五:有大量的商事单行法作为立法基础;有大量商事案例作为司法经验;加入WTO为其提供了可遵循的国际准则;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商法学界提供了大量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