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学术讲座

美国阿诺德教授应邀来法学院讲学

日期:2007-04-30    点击:

        首先,阿诺德教授由“州权”引出了联邦政府授权国会制定的处理州际商务的破产法。阿诺德教授介绍说,在美国设有专门的破产法院来处理破产问题,破产公司有权选择对他们有利的法院。然后,他通过几个生动的案例具体解读了破产法的两大重要制度:占有中的债务人制度和自动终止制度。其中,占有中的债务人制度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重组资产,不会出现资产重组困难、公司立即倒闭、债务公司大批员工失业的情况;而自动终止制度,它使得任何债权人都不得在破产程序启动时出售债务人的相关资金。之后,他又介绍了与之相联系的破产中的债务人的重组、拍卖、租赁等权利。最后,他谈到了破产企业并购和跨国破产的问题,他认为在这些问题中债务人都可通过正当的途径向美国的破产法院申请破产,最大限度地保护住自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