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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承担国家局课题组建团队研究食品安全法立法问题

日期:2006-09-04    点击:

法学院承担国家局课题组建团队研究食品安全法立法问题
更新日期:2006-09-04 | 点击数:992

自2004年以来,法学院组织10余位教师,翻译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文献,梳理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继出版国内第一本食品安全法领域的专著《食品安全法概论》后,又在2005年10月承担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体系研究》的课题。2006年2月课题报告评审论证工作杭州评审会召开,3月又在成都、上海举行了评审和论证会。4月25日,为期一天的“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60多位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质检局和检验检疫局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法学院课题组代表参加 “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并汇报课题成果。按照法规司的总体安排,课题组吸收了杭州评审会上的各方意见,对研究报告做了调整和修改,并于3月下旬参加了在成都举行的中西部地区评审论证会。出席会议的法规司副司长田世宏、执法司副司长孙秀媛、食监司副司长王红及市场准入处处长毕玉安等领导对课题报告的修改做了肯定,指出了课题具体名称的变化、报告撰写角度的增多、表达论证手段的丰富等方面,都使得课题研究比杭州评审会时更为深入。参加评审会的四川、重庆、黑龙江、河北、陕西、南宁等地质监局实践执法部门的人员也对课题组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一些食品安全监管运作当中出现的困惑和问题与课题组成员进行了讨论。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谢维雁和新希望等食品企业的参与,又使得评审会上反映出来的观点和意见更加全面。最后,评审会在肯定和支持课题报告总体框架的前提下,提出了下一步的修改方向,也要求课题组在会后与实践部门开展更多交流,对报告中一些具体制度的设计和完善做出构想,并通过这一途径更加深入地了解质检执法实践,为今后的合作、交流打好基础。
成都评审会结束之后,课题组认为,要高质量完成报告,必须深入实践部门,听取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想法。据此,课题组又与上海市质监局合作,于4月12日在上海召开了论证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胡国梁、食品处处长朱明及处长助理忻元庆、法规处副处长封春荣、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张宪荣和顾问方有宗等专家就其参与的《食品卫生法》立法工作、具体的食品检验与监管执法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与课题组负责人王艳林教授进行了交流,提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当中具体制度配设的看法,并提供了部分国外监管运作惯例、食品安全立法的相关信息。在论证会上,上海市质监局食品处还就今后的执法人员培训、进修等问题和法学院王艳林院长达成了初步意向。
总局法规司刘兆彬司长、田世宏副司长和宇方成副司长等领导对课题总报告予以了高度评价,他们指出:《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法规体系研究》课题是总局法规司和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政校合作的一个重大项目,该课题正值我国制订《食品安全法》之际,又恰逢总局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之时,可谓身逢其时、意义重大。课题报告在经过杭州(萧山)会议、成都会议和上海会议三次评审基础上数易其稿,最终的审议稿在听取多方意见基础上做了多处修订,目前基本上达到了课题的预期目标,做适当修改后即可结题。最后,总局法规司领导指出:该课题是总局法规司和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双方精诚合作的结果,希望以后多开展这样的合作,以有效推进质检系统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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