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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辩论队在浙江省第六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辩论赛中获得三等奖

日期:2019-11-04    点击:

111-3日,浙江省第六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辩论赛在浙江警察学院举行。此次比赛由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警察学院承办,是浙江省法科大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系列竞赛的主要项目之一。此次比赛共有来自全省30所学校的32支队伍报名参加。

我校法学院8名学生组队参加此次比赛,指导老师为法学院刘义副教授和辅导员陈爽。在为期两天的比赛中,各参赛队伍分两组,采取现场决赛的形式进行。现场评审专家根据现场表现打分,根据决赛成绩,确定一、二、三等奖。我校法学学子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顺畅流利的语言展现、灵活机智的现场答辩、熟练运用的辩论技巧,最终获得此次比赛的三等奖。

在辩论过程中,作为正方的我校法学院代表队旁征博引,多角度、多层次阐述观点;作为反方的温州大学代表队则灵活应变,表述流畅,双方围绕“贸易保护主义弊大于利”,还是“贸易保护主义利大于弊”展开激烈的辩论。双方在比赛现场,将抽象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具体的辩论技巧结合起来,充分展现法科学生的独特风采。据了解,此次比赛评委由一线法官、检察官、律师和高校教师组成,辩题内容紧扣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既检验法学实验教学效果,又锻炼学生法律实践能力。

我校法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比赛,从6月份启动以来,围绕指导教师、参赛选手进行多次推荐选拔;组队后进行多次集中培训;根据抽签结果的辩题,刘义进行多次专题辅导;邀请有经验的校友辩手进行指导,开展多次模拟训练;作为法学院法律职业能力竞赛联络人,陈爽针对此次辩论赛,全程跟进各项工作,并带队参赛。此次比赛所获得的佳绩离不开法学院参与教师的悉心指导、学院的精心组织以及学生的共同努力。

此次比赛取得的成绩是我校法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探索与实践中取得的一大突破,是“实践育人”的成果,既提高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又培养大学生的合作意识、创新精神,对促进“教”与“学”、“学”与“用”的良性互动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