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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团学工作手册

日期:2008-10-11    点击:

        我院团总支是校团委领导下的团学工作指导机构,起着连接全院学生的桥梁作用。团总支大力推进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同学刻苦学习,全面成才,引导院内学生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活跃校园气氛。
        我院团总支下设三个部门,即团委组织部、团委宣传部和志愿者大队。以下是三个部门的章程简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简介
法学院团委组织部是我院团委学生会的服务部门,主要职能是在学院内部建立考核机制;组织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来丰富广大团员的学习生活;通过评优工作以促进团委学生会成员自身素质的提高。为团委学生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二条、宗旨
法学院组织部秉承"服务全体同学"的宗旨,以实现团委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最终目的。
第二章、 组织原则及工作职能
第三条、本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
第四条、各机构职能
(一)部长职能:
(1) 积极参加院团委学生会例会,并及时将会议精神准确地传达给副部长和干事。
(2) 认真制订组织部的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各项活动。
(3) 积极组织主办各种团学工作,并且妥善安排部内人员在活动中的具体工作。
(4)按时召开部门立会,听取部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组织部的工作。
(二)副部长职能
(1) 按时参加部门例会。
(2) 分管若干干事,对其进行培训。
(3) 组织带领干事积极参加本部活动。
(4) 辅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并积极为组织部献计献策。
(三)干事职责
(1) 积极参加组织部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
(2) 按时参加部门例会,积极为组织部献计献策。
(四)团支书职责
(1)协助团委组织部开展各项工作。
(2)积极反馈广大同学们的意见。
第三章、基本工作及任务
第五条、组织部基本工作及任务
(一)认真开展团籍注册工作,完善团员登记体制。
(二)为加强对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事的考核,更好地对优秀干事进行评比和表彰,完善团总支学生会干事的管理制度,进行干部干事考核,完善考核体制。
(三)配合团委其他部门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认真思索制定主题团日活动的主题,积极参与主题团日活动的组织筹备及各项具体工作。
(四)加强团组织建设,做好"推优"工作,扩大团的影响力。使"推优"工作成为激励广大团员努力前进的动力。同时,成立党校培训班,为党组织不断输送最优秀的青年。
(五)为促进团支部建设,健全团支部制度,促进团支部凝聚力建设,也为促进团员自身建设,开展"五•四"红旗系列活动之"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活动。
(六)配合院团委学生会其他部室,完成各项大型活动,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作原则
第六条、工作要求
(一) 遵守组织部章程,维护朱治部的集体荣誉。
(二) 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工作踏实认真。
(三) 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工作纪律
(一) 参加有关会议、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时须及时向主管副部长请假。
(二) 认真完成自身工作,主动承担责任,不得相互推诿。
第八条、工作作风
(一)务实求真
组织部所有成员必须有务实求真的勇气和执著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各项工作。
(二)团结友爱
组织部不仅是所有成员共同学习的部门,更是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的一家人,所有成员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环境。
团委宣传部
第一条 简介:
团总支领导下,对内宣传法学院动态和对外展示学院风貌的组织。以以及时报道学生会其他各个部门的活动为工作重点,以便让学院乃至学校的同学们知道法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和运行发展。团宣是让学校其他学院了解法学院一道沟通的桥梁,因而团宣的报道需要即使详细真切,让读者看了报道就能大概了解各个活动的情况。
第三条 宗旨:
团宣以"人文宣传,宣传人文"为宗旨,通过建立和发挥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的作用,有效宣传团委内各项活动,做到宣传报道的时效性和创意性。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思条 团宣下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二名,干事若干。
第五条 部门内部实行层层负责制,责任到人。干事向副部负责;副部向部长负责;部长向院主席团负责。
第六条 团宣成员有以下情况的,应予卸免:
1、一学期2门不及格,补考也不通过的;
2、受警告以上处分的;
3、工作被评为不称职的;
4、自己要求辞职,经团总支审核同意。
第七条 团宣成员职责:
1、部长负责全面工作并主持部门例会,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带领部门内成员开展工作。同时协调院内间的关系,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团总支;
2、部长应对本部成员进行合理分工,组织成员了解和学习宣传技巧,力求宣传的形式新颖、注目。
3、 副部长协助队长工作,并在部长不能履行职责时代为履行部长职责;
4、干事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并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对于分配到的任务一定要按时完成,不得推脱。否则开除出本部门。
5、各成员必须言行一致、发挥自己智能,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言行规范。

第三章 部门纪律
第八条 有自我牺牲精神,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工作踏实,吃苦耐劳 。
第九条 严格遵守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品学兼优,全面发展。
第十条 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有关职责,积极参加部内的各项工作,按时、按量地完成任务,在工作中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第十一条 保管好相机和DV,如其他部门的人员要使用必须报告上级,得到允许后方能出借。
第十二条 开会不得无故迟到,无故迟到三次者自动退出本部门。
第十三条 开会做好笔记,在例会中干事轮流发言,每次开会前要准备(可涉及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
第十四条 每周登陆法学院网站至少一次,浏览上传的简讯,以批判的眼光去学习。同时也要登陆其他学院以及学校的网站去学习他们的简讯写法。
第十五条 干事每周上交至少一篇简讯或者其他文体的文章,每周六上交。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令团宣的名誉、经济受损的成员;无集体观念,工作懒散的成员,汇报团总支,经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其团委成员资格。
第十七条 对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成员给予适当的奖励,根据期末量化评分标准给与较高分数。
志愿者大队
第一条 名称: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志愿者大队
第二条 性质:
团总支领导下,由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的同学自愿报名参加义务活动,为学院、社会提供志愿者服务的人员所组成的一个无偿性的公益组织。
第三条 宗旨:
本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杨时代新风,献人间真情"为宗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和平"的法学院志愿者精神。
第一章 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四条 培养法学院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丰富大学
生体验,提供向社会学习的机会,促进全面发展,提高法学院的人文气质和展现法科学生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 本队活动立足于法学院,深入校园、面向社会,围绕法学院的建
设和发展,营造校园文明爱心氛围,开展一系列(如绿色环保,敬老爱幼,青年法律援助等)的活动。
为加强志愿者之间的内部交流,组织相关的活动;同时也加强同其他分院组织交流。
第六条 青年志愿者活动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等特征,
具有传递爱心,传播文明,有助于促进需要交流,建立和谐社会的意义。
第七条 志愿者在开展活动时,必须佩戴志愿者标志物。
第二章 队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青年志愿者大队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本队所组织的活动及讨论的权利;
2、 有申请和推荐组织工作人员的权利;
3、 有向本组织提出合理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并要求其给予答复的权利;
4、 在工作中,有请求本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九条 青年志愿者大队队员应履行的义务:
1、 遵守青年志愿者大队的章程,并执行本队的决议,宣传和执行志愿者活动;
2、 参加本组织活动,并完成组织安排的任务;
3、 向组织报告活动完成情况;
4、 维护本队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 队员管理制度
第十条 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工作的法学院在院学生,承认青年志愿者组
织章程,愿意参加其活动并积极工作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青年志
愿者组织。
第十一条 所有青年志愿者加入本组织,均应进行注册登记并填写有关资料 以便联系与核实。
第十二条 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志愿者组织管辖区时,其队员资格消失。
第十三条 总支负责建立有关注册志愿者的相关档案,主要包括:编号、登记表、基本情况、参加服务记录等,注册志愿者每次服务必须活动召集人记录。
第十四条 对于志愿者的奖励制度:
志愿者奖励采取分级制,共分五级,以每累计服务时间20小时为一级奖励单位。志愿者服务时间每累计达20小时,晋升为一星及志愿者。依次类推,达到100小时以上,晋升为五星级志愿者。五星级志愿者另行表彰。每年底对志愿者进行晋级确认,并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对于模范履行志愿者义务,在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 不履行青年志愿者义务并在社会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经组织讨论给予一定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其队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十六条 机构设置:
本队执行委员会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干事六名。
第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以下称执委会)的产生:
采取组织任命和自愿竞选两种形式,并由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审核考察,最终由法学院公布任命。
第十八条 执委会成员有以下情况的,应予卸免:
1一学期2门不及格,补考也不通过的;
2受警告以上处分的;
3工作被评为不称职的
4自己要求辞职,经团总支审核同意。
第十九条 执委会成员及干事职责:
1队长负责全面工作并主持部门例会,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带领部门内成员开展工作。同时协调院内间的关系,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团总支;
2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并在队长不能履行职责时代为履行队长职责;
3干事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并在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于分配到的任务一定要按时完成,不得推脱。否则开除出本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开会制度:
1大队长须按时参加团总支召开的例会;
2大队内部在必要的情况下不定期召开部门例会,由一名干事做好会议记录工作。无故不到三次视为自动退出本队。
第二十一条 经费:
活动经费由分院统一拨给,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队员索取任何性质的活动费。

团总支内各个部门各尽其职,同时又"分工不分家",互相配合,精诚合作。随着08级新生的加入,相信团总支会有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