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日期:2009-03-18 点击: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表彰在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以及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在我校树立学生典范,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第三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出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尚荣知耻。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三)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多次获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四)善于沟通,心理素质好,人际关系和谐。
第五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的具体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如下:
(一)品德高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连续获得一等奖学金,外语成绩优秀。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
(四)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贡献。
(五)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
(六)热心公益事业,向社会及他人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六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的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学校将每年评选一次十佳大学生,各学院在组织本学院十佳大学生或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每个学院2人(现代科技学院4人)的限额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生处和团委。
(二)初选,由学生处组织召开会议,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初选,产生25名大学生作为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的正式候选人。
(三)初选产生的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在校内相关媒体公示1周。
(四)印发海报、选票,启动全校学生投票活动。
1.通过报纸、广播台、网络等方式,介绍与宣传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事迹。
2.组织投票
(1)统一印制选票,按每个学院50张选票限额分发到各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和分团委组织投票。
(2)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议评,按学生书面投票结果占50%,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占50%的比例,确定12名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定。
3.校党委审定十佳大学生最终名单。
(五)以学校名义发文,并召开表彰大会。
第七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的奖励办法:
(一)荣获“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称号是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
(二)获奖者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三)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校内外广泛宣传;
(四)学校将从“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获得者中,择优推荐作为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的参评人选。
第八条 本办法由团委和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9年3月17日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表彰在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以及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在我校树立学生典范,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第三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出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尚荣知耻。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三)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多次获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四)善于沟通,心理素质好,人际关系和谐。
第五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的具体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如下:
(一)品德高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连续获得一等奖学金,外语成绩优秀。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
(四)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贡献。
(五)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
(六)热心公益事业,向社会及他人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六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的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学校将每年评选一次十佳大学生,各学院在组织本学院十佳大学生或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每个学院2人(现代科技学院4人)的限额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生处和团委。
(二)初选,由学生处组织召开会议,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初选,产生25名大学生作为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的正式候选人。
(三)初选产生的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在校内相关媒体公示1周。
(四)印发海报、选票,启动全校学生投票活动。
1.通过报纸、广播台、网络等方式,介绍与宣传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事迹。
2.组织投票
(1)统一印制选票,按每个学院50张选票限额分发到各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和分团委组织投票。
(2)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议评,按学生书面投票结果占50%,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占50%的比例,确定12名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定。
3.校党委审定十佳大学生最终名单。
(五)以学校名义发文,并召开表彰大会。
第七条 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的奖励办法:
(一)荣获“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称号是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
(二)获奖者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三)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校内外广泛宣传;
(四)学校将从“中国计量学院十佳大学生”获得者中,择优推荐作为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的参评人选。
第八条 本办法由团委和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9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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