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办法
日期:2008-10-07 点击:
法学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办法 |
更新日期:2008-10-07 | 点击数:1331 |
一、 优秀团干评比要求: 1、 参加对象需在本学年内担任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学校或分院团组织部部长或副部长、志愿者大队队长或副队长、宣传部部长或副部长等职务。法学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比通知。 2、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50%以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3、 团内工作表现较好,平时积极参加各项团学活动。 二、 优秀团员评比要求: 1、 参加对象为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团员。 2、 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50%以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3、 团内工作表现较好,平时积极参加各项团学活动。 三、 评选方法 1、 优秀团干与优秀团员在班级团支部内民主投票选举产生。 2、 评选完毕后,将评选出的人员的姓名、班级、性别、联系方式材料在5月31日前上交。 3、 每个支部可评选出一名优秀团干以及两名优秀团员。 4、 若班级被评为校特优学风班或者分院五四红旗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与优秀团员的名额可各增加一名。 评比时间:每学年的5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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