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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研究生招生导师变更公示

日期:2015-04-28    点击:

2015级研究生招生导师变更公示
更新日期:2015-04-28 | 点击数:57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因2015级研究生招生"师生双选"环节,具有2015级研究生招生指标的王艳林老师放弃招生,根据《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和招生指标分配的审核办法》三、(二)、7"其他硕导在获得招生指标的导师放弃招生的情形下,可以参与招生"的规定"和《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2015年硕士招生资格及指标认定汇总》导师排序情况,周红阳老师递补招生,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4月28日至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陈永丽联系,电话:869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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