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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史彤彪教授应邀来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作学术讲座

日期:2024-11-18    点击:

11月13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彤彪教授应邀到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为师生作题为“真正的立法者:十位西方思想家关于立法者素质的思考”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刘义教授主持,学院百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史彤彪教授从柏拉图、西塞罗、阿奎那、卢梭、拉德布鲁赫、葛德文、孟德斯鸠、哈耶克、哈特、狄冀等10位伟大的法理学(法哲学)家的经典著作中关于立法者素质的论述出发,运用“医生不能带病上班”“短命的世界第一脂肪税”“工作族下班可断网”“立法禁止学前教育小学化”等大量案(事)例,深入浅出地阐明了法学先贤关于立法者素质这一宏大命题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并总结出真正的立法者应达到的七个方面的要求,即立法者应该是真诚理性的人,应该认真总结教训,好好体味人间疾苦,切实尊重人性,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深刻把握社会规范之间的联系并适时转化,慎重宣布规则。

讲授结束后,史彤彪与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并分享了自己的治学之道,鼓励师生阅读经典,夯实法学理论基础,引发在场师生的广泛共鸣。刘义教授作总结点评,对史彤彪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由衷的感谢。

史彤彪,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研究领域包括法律思想史、现代法哲学、比较法律文化,著有《西方法治思想精义》《自然法思想对西方法律文明的影响》《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等5部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