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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陈永强教授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为全省法院调研骨干培训班授课

日期:2021-11-12    点击:

1110日,法学院陈永强教授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为全省法院调研骨干培训班授课,授课主题为“从实务到学问:实务问题的学术化研究”,本次授课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阮铁军副主任主持。

陈永强教授从法律学问的方法入手,讲授了实务问题学术化研究的基础分析技能要以“法条—概念—理论”为基点,明了法条的历史变迁及其变迁背后所支撑的法学原理和法学知识的演进与更新,分析新法学知识和新原理背后是否有正当伦理的支持。陈教授分析了《合同法》第51条到《民法典》第597条之变化,探讨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相区分的法理论据,以及从《物权法》第211条到《民法典》第428条关于禁止流押规定的变化。法条的技术及其原理和理论为案件分析提供了知识论和方法论基础,案例的研究可以从个案、抽象案例和类案出发进行探究。陈教授通过二重买卖、买卖担保、婚姻财产归属约定等案例深入阐释了案例研究方法的路径,为全省法院法官骨干建立实务问题的学术化研究方法提供了新的启发。陈教授以案例为中心的讲课与实务问题紧密相接,引发了法官们的高度兴趣,课后围绕相关法律问题为学员作了进一步解答。

近年来,法学院力主开放办学思路,强化提高法学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讲课、《民法典》讲课、知识产权授课、下基层参与纠纷解决等方式,为社会提供法律技术服务,取得了较大成效,扩大了我校法学学科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