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市场监管法治研讨会顺利召开
日期:2023-03-10 点击:
2023年3月3日至4日,首届市场监管法治研讨会在杭州顺利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一级巡视员薛国芹、反垄断一司副司长俞路、中国计量大学副校长俞晓平参加研讨会,各高校、行业专家和法学院师生近6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一飞主持。
开幕会上,薛国芹与俞晓平共同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中心揭牌,朱一飞向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张云教授颁发聘书。
俞晓平代表学校向莅临指导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介绍了学校发展历程以及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办学成就,希望法学院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办学特色,重视加强市场监管法治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推进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阐释,更好服务市场监管事业发展。
薛国芹巡视员对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希望学校与市场监管总局继续深化合作,持续提供智库支持。随后,她以“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监管法律体系”为题作主旨报告,从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的现状、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构成高标准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的任务三个方面进行系统深入阐述。她指出,高标准建设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密围绕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为工作着力点,从五个方面推进落实:一是优化市场准入,完善市场主体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二是促进公平竞争,完善市场秩序;三是促进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客体;四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五是理清市场监管职能,完善市场监管基础性、保障性法规。
俞路副司长就“高质量发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作主旨发言。他指出,垄断法的规制是公平竞争的市场要求,反垄断并非限制发展,而是促进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从五个方面出发:一是完善法规规则,强化高标准供给。贯彻规则先行,不仅针对国内市场,还针对国外市场;二是深化常态化执法。尤其是针对民生领域的供水供电供气,贯彻监管为民的理念;三是不断改进监管方法,推进梯次性执法,柔性执法。做到事前合规、事中约谈、事后执法并评估,做到系统性整改;四是健全协同高效机制,从个案反思、总结、转换至制度变更;五是持续推动普法,提高市场主体的意识,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程度,加强与执法的联动性。
研讨会分两个阶段举行。3日下午,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友根以“平台规制的正当性与公共承运人理论”为主题展开探讨,从“平台是否为公共承运人”这一问题进入主题,从公共承运人的基本内容、公共承运人如何适用于网络服务、网络平台是否为公共承运人、新科技与旧理论之间的博弈与适用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其研究成果。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应飞虎以“行为市场失灵及其法律应对”为主题,从神经营销、行为市场失灵的特殊性、行为失灵法律规制的基本理念、行为市场失灵的规制路径及制度体系四个方面展开论述,提出了在行为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法律如何应对的见解。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亚辉以“数字经济创新的科林格里奇困境及其规制”为主题,从四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一是数字经济创新在法律上的难题;二是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约束;三是动态的规制如何嵌入稳定的法治轨道;四是数字经济创新的动态化构造。他提出了出于数字经济创新急速传播、无限复制、后果不可逆转的特征考量,应尝试试验型立法的观点。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云向与会专家汇报了我校法学院在市场监管法治研究领域的研究成果,并作“我国质量法中产品后续观察义务之完善”主题发言。她围绕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是否负有跟踪观察义务、违反产品后续观察义务所带来的责任是否产品责任、后续观察义务与发展风险之间的关系等三个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在《产品质量法》修订中废除发展风险抗辩、细化生产者后续观察义务规定的建议。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楼立群以“科技伦理与科技诚信”为主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科技伦理内涵、法律法规及政策、目前存在的问题、重磅文件、科技伦理治理、专利与科技伦理、标准化探究、科研诚信九个方面,为科技伦理机制的建立和研究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副局长王智赟以“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问题与探索”为题,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的探索三方面进行论述,分享了政务服务的流程再造、线上线下融合、预付式资金监管方式创新等方面推动消费纠纷一键和解、预付式消费监管的杭州新探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律顾问、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易北以“完善产品质量法在质量法制中的基础性地位”为题,从产品质量法的发展、现行质量法规定、理顺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完善产品质量法的建议。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江连以“浙江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基本路径思考”为题从四方面进行分享:一是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内涵;二是浙江省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建设主要成就;三是浙江省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建设主要问题;四是浙江省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提升基本路径。
3月4日上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先林就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两个争议性问题进行探讨,肯定了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的一致性:并行不悖,殊途同归,两者虽分属于不同领域,但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利,维护竞争,因此为防止滥用知识产权,应对对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规则。然后对两个具体的争议性问题作了探讨。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健教授从快递、单车租赁协同提价切入横向持股问题,提出了横向持股会引起垄断的结论。在反垄断法视野下横向持股涉嫌推动垄断行为,包括涉嫌垄断协议、涉嫌反竞争的经营者集中以及涉嫌垄断协议加反竞争的经营者集中。并对横向持股的反竞争效益进行分析,包含协同效应和封锁效应等,但最终都考虑整体经济利益。
对外经贸大学市场监管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教授李俊以《产品质量法》修订前瞻为主题进行探讨,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修法应遵循的原则,包括遵循产品质量形成规律原则、借鉴与总结原则、体系化重构原则;二是修法应处理好的几对关系,包括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事前与事后的关系;三是对修法提出的重构产品安全监管法、完善强化产品责任法、系统建立产品质量促进法的一些设想。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山以“反垄断指南的规范形式与效力实质”为主题展开论述,主要介绍了反垄断指南的作用与必要性、内容扩展与文体形塑、效力及其边界等方面,标明反垄断指南致力于廓清标准适用的方法与场景,提出反垄断指南是位阶高于行为指南的行为性指南,反垄断指南可以对反垄断运用的行为类型进行拓展和标准引入,强调反垄断指南应着重考察如何确定合理性及其伦辩之说服力的判断标准。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飞荣主要阐述了算法对反垄断法的挑战,介绍了数字经济手段构成的垄断行为,提出构应建针对算法垄断的多元监管体系。法学院讲师杨菲博士以数字平台“黑暗模式”的反垄断监管为主题展开论述,展示了黑暗模式的典型样态,解释了黑暗模式的作用机理,介绍了黑暗模式的多个危害,提出要对黑暗模式进行反垄断监管的建议。法学院讲师姚敏博士介绍了非实施主体Sep许可中不公平高价的反垄断法规制,论述了非实施主体Sep许可的概念、存在的问题以及该如何解决的看法。
朱一飞作会议总结,从立法角度、执法角度、学术角度出发,对与会专家的发言,专家们对现阶段市场监管法治尤其是反垄断法面临的问题以及今后要实现的目标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系统的、简短的总结,并再次对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指导表示感谢。